
公告日期:2021-03-15
债券代码: 127110 债券简称: PR 兴城债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3 月 22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的 20%,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兴城债
3、债券代码: 127110
4、发行人: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 人民币 6 亿元整( RMB600,000,000 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 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3
月 2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的每年 3 月 20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
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80%)
=2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 178 号
联系人: 黄金伟
联系电话: 028-87364982
2、受托管理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2 楼
联系人: 褚嘉依
联系电话: 021-6103697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 徐瑛
联系电话: 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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