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关于2014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019年部分提前兑付兑息公告的调整公告
2014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联合
发行人之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4月4日公告了《2014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2019年部分
提前兑付兑息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指引要求,
每张债券本金偿还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每张债券本金溢价部分偿还金额最多
保留四位小数,每张债券应计利息金额最多保留四位小数,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最
大权益,现将《2014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2019年部分提前兑付
兑息公告》中分期偿还方案调整如下:
一、调整前分期偿还方案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部分提前偿还的本金规模为1.45亿元,占
发行规模总额的29/180。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4年22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偿还本金,每张债
券本金偿还:50元×2,900,000/9,000,000=16.11(保留两位小数)
每张债券本金溢价部分偿还:145,000,000×0.2%/9,000,000=0.03(保留两位
小数)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4月22日(计头不计尾),共
计154天,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每张债券应计利息=50元×7.10%×154/365×
2,900,000/9,000,000=0.48(保留两位小数)
每张债券偿还金额=每张债券偿还本金+每张债券本金溢价+每张债券应计
利息=16.11+0.03+0.48=16.62(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二、调整后分期偿还方案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部分提前偿还的本金规模为1.45亿元,占
发行规模总额的29/180。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4年22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偿还本金,每张债
券本金偿还:50元×2,900,000/9,000,000=16.11(保留两位小数)
每张债券本金溢价部分偿还:145,000,000×0.2%/9,000,000=0.0322(保留四
位小数)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4月22日(计头不计尾),共
计154天,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每张债券应计利息=50元×7.10%×154/365×
2,900,000/9,000,000=0.4826(保留四位小数)
每张债券偿还金额=每张债券偿还本金+每张债券本金溢价+每张债券应计
利息=16.11+0.0322+0.4826=16.6248(保留四位小数)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2014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2019年部分提前兑付兑息公
告》中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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