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019 年部分提前兑付兑息公告(以此为准)
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肇州县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甸县宏远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兰西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望奎县鑫盛城乡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发行人”)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2014 年第
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9 亿元,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 PR 黑债 01”、债券代码: 127106,截至公告日,债券
余额 4.5 亿元。
根据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 2014 年第一
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的相
关内容, 本次债券联合发行人中两家发行人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依兰
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并
支付本期债券应计利息,本次部分提前偿还的债券面额为 2.9 亿元,相应的本金
规模为 1.45 亿元。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债券简称: PR 黑债 01
3、债券代码: 127106
4、联合发行人: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肇州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林甸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兰西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望奎县鑫盛
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亿元
序号 联合发行人名称 发行规模 债券余额
本次部分提前
偿还后债券余
额
1 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9 0.45 0
2 依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1 0
3 肇州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0.9 0.45 0.45
4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 0.85 0.85
5 林甸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8 0.9 0.9
6 兰西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0.8 0.4 0.4
7 望奎县鑫盛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9 0.45 0.45
合计 9 4.5 3.05
5、发行规模:人民币 9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6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至第 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5%,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 7.10%
8、计息期限: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19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
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 29/180 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部分提前偿还的本金规模为 1.45 亿元,占
发行规模总额的 29/180。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4 年 22 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偿还本金, 每张债
券本金偿还: 50 元×2,900,000/9,000,000=16.11(保留两位小数)
每张债券本金溢价部分偿还: 145,000,000×0.2%/9,000,000=0.0322(保留四
位小数)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计头不计尾),共
计 154 天,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每张债券应计利息=50 元×7.10%×154/365×
2,900,000/9,000,000=0.4826(保留四位小数)
每张债券偿还金额=每张债券偿还本金+每张债券本金溢价+每张债券应计
利息=16.11+0.0322+0.4826=16.6248(保留四位小数)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债券总额的 29/180 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债券面值
=100 元×( 50%-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50%-29/180)
=33.89 元(保留两位小数)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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