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4
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4、5、6 个
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本期债券联合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5%的
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4 年第一期黑龙江省灾后重建集合债券。
2、债券简称:PR 黑债 01
3、债券代码:127106
4、 联合发行人:哈尔滨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兰西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林
甸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望奎县鑫盛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依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肇州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9 亿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2172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个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
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券登
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
息进行支付。第 3 年至第 6 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利
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10%。
9、 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0、 付息日: 2015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 兑付日:2017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6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25%、……和 25%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公式
本次分期偿还 2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75 元-100 元×
本次偿还比例=75 元-100 元×25%=5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5%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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