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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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15 郴高科” 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 2015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
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
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
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
率为6.4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5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
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5 郴高科( 代码: 127079)
3、发行主体: 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 15 亿元
5、债券期限: 7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
6、债券利率: 6.45%
7、计息期限: 自2015年1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3日止。
8、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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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 4、 5、 6、 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本金随利息
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9、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22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 2021 年 1 月 23 日和 2022 年 1 月 23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总额的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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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1-20%)
=80 元。
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郴高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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