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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3-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3-16

2015 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证券简称: “15 本溪债”

证券代码: 127077

上市时间: 2015 年 3 月 17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 行 人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

1

第一节 绪言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溪城投”)作

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

别的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201 5 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

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等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2011 年至 2013 年, 本溪城投实现净利润 3.17 亿元、 3.95 亿元及

4.34 亿元, 发行人三年平均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为 3.82 亿元,为本

期债券每年应付利息最大值 5,616 万元的 6.80 倍。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溪城投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157.76 亿元。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名 称: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兆欣

注册资本: 5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城市建设对外招商、融资、投资服务;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腾迁(涉及到需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事项为准,并凭许可证经营) 。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 281.72

2

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 123.43 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 158.29 亿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57.76 亿元, 2013 年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20.41 亿元,净利润 4.34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4.34 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设立出资

2003 年 8 月 4 日,经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本溪市城市建

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本政【 2003】 54 号 )文件批准,公司正

式成立,注册资本 51,000 万元,由本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履行出资人职责。该事项业经本溪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验资报告》 (2003 本德信会师内验字第 118 号 )验资确认。

(二)发行人的变更

2010 年 10 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 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

(财预[2010]412 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发布《批转本溪市投融资管理

办公室关于市融资平台(市城投公司)改造方案的通知》(本政发

[2010]24 号),对公司进行资产清理、整合,按照国发[2010]19 号文

和财预[2010]412 号文的要求及标准,对融资平台实施全面改造。主

要包括:剥离广场、公园、行政事业房屋等公益性资产 241,009 万元;

增加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取的土地资产 178,173 万元;划拨 3 家国有独

资企业: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公司、富佳广

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划拨 3 家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权:本溪锅炉(集

团)有限公司、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本溪市商业银行;调整了对

本溪市自来水总公司的持股比例。公司增加资产约 530,000 万元、负

债 480,000 万元,在辽宁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投融资平台的改造任务,

其经验和模式被有关部门在全省各市推广。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于

3

兆欣。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51,000 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本溪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溪市国资委”),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100%。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 发行人: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二、 债券名称: 2015 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

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5 本溪债”, 银行间债券市场简称“15 本

溪债”)。

三、 发行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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