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07
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14春辉01”、 “14春辉02”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1 亿元的 2014 年第一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 春辉 01”或“14 江苏春辉债 01”); 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4 亿元的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 春辉 02”或“14 江苏春辉债 02”),两期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累计发行总额 5 亿元。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与江阴市华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
绿化”)签订了苗木购销协议,公司将栽种于江阴市新桥镇、石庄大江金属公司
厂区土地的存货苗木,作价 2.38 亿元转让至华明绿化;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
与江苏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签订了苗木购销协议,将栽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璜
塘、峭岐及江西新余基地、江西九江市德安基地的苗木存货,作价约 4.92 亿元
转让至顺丰生态。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亦转让至华明绿化及顺丰生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2014 年第一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
代理协议》及《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
下简称“《会议规则》 ”)的规定, 由于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已完成转让,发行人提
议向投资者开放债券提前回售选择权并委托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首创证券”)作为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向投资者进
行说明。首创证券接受发行人委托兹定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14 春辉 01”、
“14 春辉 02”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
2
议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根据《会议规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现场投票方式和通讯方
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列入本次会议议案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
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除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
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会议、未参与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
效力和约束力。
4、 本次会议对于《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
赎回权等其他条款不做变更。
5、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之日前第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
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
临时提案内容。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召开时间: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三)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会议方式
(四)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层会议室
(五)表决方式: 采取记名现场投票方式和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
(六)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
人名册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投资者享有债券提前回售选
择权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交易
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4 春辉 01”、 “14 江苏春辉债 01”、 “14 春辉 02”、 “14 江苏
春辉债 02”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