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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12-05

2014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14永嘉债

证券代码:127034

上市时间:2014年12月8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2014 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批

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鹏元资信) 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稳定;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860,001.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418,397.06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41,604.22 万元。

2013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9,733.90 万元,利润总额 21,992.07

万元,净利润 20,552.50 万元。债券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2011 年~

2013 年)发行人 归属于母公司 合并报表中三年平均 净利润 为

17,973.11 万元,占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 80,000 万元的 22.47%,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仍符合相关规定。

2014 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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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财税大楼内)

法定代表人:胡国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土地开发;保障性住房的

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 日,系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由

永嘉县财政局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永嘉县着力打造的国

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着永嘉县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开发、水务、

交通运输等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和管理职能。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永嘉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金溪水电有限

公司、永嘉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永嘉县轮船公司、永嘉县三江新城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永嘉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 14 家一级子

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860,001.2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18,397.06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41,604.22 万元。 2013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9,733.90 万元,利润总额 21,992.07 万元,

净利润 20,552.5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率为 48.65%。

2014 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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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 年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4 永嘉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RMB800,000,000 元)。

四、债券期限:7 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第 3 年末、

第 4 年末、第 5 年末、第 6 年末、第 7 年末分别按 20%、 20%、 20%、

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五、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根据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放利率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

数 4.9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上限为 2.55%,即簿

记建档利率上限为 7.50%。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利差为 1.55%,最终票面利率为 6.50%,并已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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