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4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 表决方式: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投票表决。
4、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2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7 月 3 日
16:00 止。
5、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
名册为准)。
6、 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 与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或现场投票方式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共计 22 名,代表债券 1,403.5010 万张,参与投票的持有人占公司未偿还债券有表决
权债券总数的 77.97%。此外,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及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
三、 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提前兑付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中,持有 13 郴高科债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22 名投出有效票(其中 21 名债券持有人所持投票权部分投
向赞成,另一部分投向反对),其中同意该议案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共计 21 名,其所持有的债券合计 1373.4960 万张,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
76.31%;反对该议案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1 名,其所持有的债
券为 30.0050 万张,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 1.67%;弃权的本期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的债券合计 396.4990 万张,其所代表的有效
表决权数额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 22.03%。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
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与会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2、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
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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