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30
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人概况
名 称: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郴州出口加工区管委
会办公室 509 房
法定代表人:段被成
注册资本: 2.22 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项目投资;酒店投资与管理; 旅游项目投资与管
理;园区创业投资;郴州出口加工园区内(含托管范围内)的资产管
理与经营;市政工程施工;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房产租赁;建材销售;
矿产品及矿物制品、重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危险品除外)、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的批发;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黄颂
公司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郴州出口加工区
管委会办公室 7 楼
联系电话: 0735-2654781
传真: 0735-2654800
邮编: 423037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一)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
字[2015]第 1233 号)。
(二) 经审计的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详见本年度报告附件。
三、已发行债券本息兑付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3 年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
污染治理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 13 郴高科债(银行间)、 13 郴高科(交易所)
3、 证券代码: 1380321(银行间)、 124399(交易所)
4、发行首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
6、 债券期限: 7 年期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7.25%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8、 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
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第 4、 第 5、 第 6 及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
期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
期债券存续期后 5 年每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行计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起计息
9、 担保方式: 无担保
10、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级别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级
发行人首期付息日为 2014 年 10 月 21 日
四、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无银行贷款本息逾期
偿还情况。
五、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说明
尽本公司所知,目前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所发行债券存在兑付兑
息风险。
六、 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七、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无。
八、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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