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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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7
债券简称: 11本溪债 债券代码: 122744
2011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 根据《 2011年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 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 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00968; 回售简称: 本溪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
3、 未回售部分利率:维持不变,票面年利率为 8.38%
4、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5、 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 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 不能撤销。 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日继
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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