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17
债券代码: 122299 债券简称: 13 中原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发行人 2016年 7月 1日至 7月 31日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报告如下:201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发行人子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通过银行进行融资,累计新增借款 7,958.5 万港元,按照 7 月 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 1 港元对人民币 0.85751 元,折算人民币约6,824.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16 年 7 月 25 日,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 5,000 万港元,期限不超过 1 年;( 2) 2016 年 7 月 27 日,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 2,958.5 万港元,期限不超过 1 年。中原证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 超过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88.76 亿元的 20%。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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