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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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2270 债券简称:13 安信债
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018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发行的 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1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2018 年 8 月 19 日为周日,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 。为了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3 安信债,代码 122270。
3、发行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6 亿元。
5、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
利率为 5.15%,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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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不调整“13 安信债”票面利率的
公告》,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本公司决定不上调票面利率,即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15%。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证券公司债券。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6 年 8 月 19 日一起支
付。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 “13 安信债”投资
者回售申报及回售结果的公告》, “13 安信债”在回售申报日(2016
年 8 月 12 日)无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8、起息日:2013 年 8 月 19 日。
9、付息日(兑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
的 8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8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 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11、信用级别: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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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方案
根据《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15%,每手“13 安信债”(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1.50 元(含税),派发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 元。
三、本次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5 日
(二)债券停牌起始日:2018 年 8 月 16 日
(三)兑付资金发放日:2018 年 8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9 日
为周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摘牌日:2018 年 8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9 日为周日,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 安信债”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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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发行人将在
本次兑付日前的第 2 个交易日的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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