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安信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08

1

证券简称:13安信债 证券代码:122270 公告编号:临[2016]017号

证券简称:14安信02 证券代码:123307

证券简称:15安信01 证券代码:123273

证券简称:15安信0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15安信03 证券代码:12305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安信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 )发行的 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5.15%,且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

否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当期市场环境决定

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15%。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在 “13 安信债” 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发行人按照 5.15%

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其中选择不回售的,其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为 5.15%;部分回售的,发行人兑付回售部分债券份额的本金,

2

继续持有部分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5.15%;全部回售的,发

行人兑付全部回售债券份额的本金。

●回售价格:100 元/张。

●回售代码:100982 回售简称:安信回售

●回售申报日:2016 年 8 月 12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 年 8 月 19 日。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2016 年 8 月 19 日)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

的“13 安信债”。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5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期间利息。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况

1、债券名称:2013 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3 安信债,代码 122270。

3、发行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6 亿元。

5、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

利率为 5.15%,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根据本

公司《关于不调整“13 安信债”票面利率的公告》,在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 本公司决定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仍为 5.15%。投资者有权在发行人公告调整票面利率后,选

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

售给发行人。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存续

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证券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6 年 8 月 19 日一起支

付。

9、起息日:2013 年 8 月 19 日。

10、付息日(兑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

年的 8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8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4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前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