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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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06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规模为9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净资产为50.11亿元(201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46%(扣除代买卖证券款);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7.70亿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
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1.5倍。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900
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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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6月8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2016年6月13
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
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
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
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
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
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
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
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6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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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指
根据发行人股东2015年9月29日审议同意,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
过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华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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