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相关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37,258,757 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26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40694( 4-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 2016-09-05)。(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备案情况
备案发行的接受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通知书印发时间: 2015 年 1 月 20 日
备案通知书文号:深证上[2015]26 号
备案规模:不超过净资本 60%
(三)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情况
1、 本期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 第二期) 。
2、 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银河 1502”,债券代码“ 117522” 。
3、 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发行额度: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
过净资本的 60%。
4、 本期债券发行额度: 20 亿元。
5、 发行方式与对象:向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
试点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 分期发行安排:发行人将根据各期末净资本规模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安
排各期发行规模,并保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 60%,
期限不超过 1 年。
( 四)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产品设计
1、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 计息期限: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
3、 票面利率: 5.20%。
4、 计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
5、 还本付息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6、 发行首日:2015 年 4 月 28 日。
7、 起息日: 2015 年 4 月 29 日。
8、 付息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 本金兑付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偿债保障机制: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
的利润及现金流,且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另外,为了
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
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
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五) 证券公司短期债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不评级。
(六)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
(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八) 登记注册安排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登记注册服务,
发行人正在办理本期债券登记注册相关手续。
(九) 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发行人将按规定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签订转让服务协议。发行人正在办理本期债券转让服务相关手续。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20 亿元。
(三) 投资者符合发行对象的要求说明:
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实际认购投资者分别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DBS Bank Ltd、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投资者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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