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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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
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及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
产的计量、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
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24“长期资产减值”、28 “预计负债”、30、“收
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
3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期间。本集团除从事房地产开发, 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外,其余以12个月作为一个
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
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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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
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
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
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
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
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
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
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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