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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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09-016
转债代码:110037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内 容 提 示
1、“歌华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09 年 5 月 11 日;
2、“歌华转债”兑付本息金额:106 元/张(含税);
3、“歌华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09 年 5 月 18 日;
4、“歌华转债”和“歌华转股”摘牌日:2009 年 5 月 18 日;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0 号文件核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 12.5 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即 2004 年 5
月 12 日至 2009 年 5 月 11 日),2004 年 5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证券简称为“歌华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37”。“歌华转债”自 2004 年 11 月
12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09 年 5 月 11 日(到期日)共有 124,860.90 万元已转为公
司股票,本次兑付的本金为 139.10 万元,利息为 8.35 万元,兑付总额为 147.45 万
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现将“歌华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每张可转债本金按面值
100 元兑付,利息每年兑付一次,本次兑付的 2008 年度可转债利息为每张 2.6 元(含
税)。 歌华转债到期本息合计 106 元/张(利息含税,利息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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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转债到期时,公司除按 2.6%的年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
未转股的本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补偿利息计算公式为:
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6%*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持“歌华转债”的个人扣除 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张可转债本金和利息合计为
104.80 元;持“歌华转债”的 QFII 投资者按 10%扣税,税后实际每张可转债本金和
利息合计为 105.40 元;持“歌华转债”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张可转
债本金和利息合计为 106 元。本次兑付总金额为 147.45 万元。
二、兑付债权登记日:2009 年 5 月 11 日
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 2009 年 5 月 1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歌华转债”持有人。
三、兑付资金发放日:2009 年 5 月 18 日
四、兑付办法
“歌华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
托管证券商划入各债券持有人资金帐户。
五、可转债摘牌日:2009 年 5 月 18 日
自 2006 年 3 月 8 日起,“歌华转债”已停止交易。自 2009 年 5 月 11 日起,“歌
华转债”已停止转股。自 2009 年 5 月 18 日起,“歌华转债”和“歌华转股”将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截至 2009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 2009-3-31)
变动增加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09-5-11)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有 限 售 流 通 股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0 0
A 股 1,060,309,566 51,332 1,060,360,898
B 股
H 股
其他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60,309,566 51,332 1,060,360,898
股份
总额
1,060,309,566 51,332 1,060,360,898
备注
七、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62035573
传 真:010-6203557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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