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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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5-06
转债代码: 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 122151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 122152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122165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 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 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国电转债” 赎回事宜的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 2015年2月26日
●赎回价格: 103元/张(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 2015年3月5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15年2月27日)起,“国电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国电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
19日发行了55亿元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国电转债”,代码
110018),票面金额100元。 2012年2月20日,“国电转债”进入转股
期,目前转股价格为2.2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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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
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27元/股)
的130%,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约定,
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
司决定行使“国电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国电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公司于
2014年12月19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实施“国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现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国电转债”持有
人提示如下:
一、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 提前赎回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A.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 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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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赎回程序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
满足前述提前赎回条件,公司将在满足提前赎回条件的下一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否
行使赎回权。如公司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
至少发布3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告将载明赎回程序、赎回价格、付
款方法、付款时间等内容。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影响。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
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27元/股)
的130%,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2月26日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国电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
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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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上一个付息日为2014年8月19日,本计息年度赎回日为2015年2
月26日,因此,计息天数为191天。
当期利息IA=B×i×t / 365=100×2%×191/ 365=1.047元/张。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税率 20%,由公司代
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 1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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