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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海发展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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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5-006

转债简称:中海转债 转债代码:110017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15 年 2 月 9 日

● 赎回价格:100.687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 赎回款发放日:2015 年 2 月 13 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 年 2 月 10 日)起,“中海转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中海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 )

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发行的人民币 39.5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海转

债”、转债代码 110017)自 2012 年 2 月 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目前

的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4 元。

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中

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4 元/股)的 130%,根据《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已触发中海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

事会决定行使“中海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海转债”全部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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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2015 年 1 月 13 日披

露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中海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为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现再次就赎回有关事宜向全体“中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提前赎回条款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cnshippingdev.com) 的《募集说明书》中提前赎回条款约定

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A 股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A 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本次“中海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中

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4 元/股)的 130%,已满足“中海转债”的赎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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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5 年 2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海转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687 元/张(含

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即 100 元/张;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 1.3%;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4 年 8 月 1 日)起至本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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