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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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 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5-014
转债简称:中海转债 转债代码: 110017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最后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 2015 年 2 月 9 日
● 赎回价格: 100.687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 赎回款发放日: 2015 年 2 月 13 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15 年 2 月 10 日)起, “中海转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中海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于 2015 年 2 月 6 日,“中海转债” 的收盘价格为 115.88 元/张。本公司将
以 100.687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赎回于 2015 年 2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海转债”。本公司郑重提醒目前仍持有“中海转债”
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提示公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 、 “本公司” 或“公司”)
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发行的人民币 39.5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海转
债”、转债代码 110017) 自 2012 年 2 月 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 目前
的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4 元。
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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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24 元/股) 的 130%,根据《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的约定,
已触发“中海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董事会决定行使“中海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海转债”全
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 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2015 年 1 月 15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中海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三次提示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
海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四次提示公告》,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现再次就赎回
有关事宜向全体“中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提前赎回条款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 www.cnshippingdev.com) 的《募集说明书》中提前赎回条款约定
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A 股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A 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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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
二、本次“中海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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