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14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8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将于2019年2月2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02”,证券简称为“国债0802”,是2008年2月28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8元。
二、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6364”,证券简称为“新疆1801”,是2018年2月2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1元。
三、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
为“106365”,证券简称为“新疆1802”,是2018年2月2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元。
四、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6833”,证券简称为“广西1814”,是2018年8月2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25元。
五、2018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6836”,证券简称为“青海1806”,是2018年8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元。
六、2018年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6837”,证券简称为“青海1807”,是2018年8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1元。
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925”,证券简称为“新疆1716”,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3元。
八、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39”,证券简称为“陕西1508”,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九、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43”,证券简称为“陕西15Z4”,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十、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47”,证券简称为“陕西15Z8”,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十一、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停办上述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年2月28日除息交易。
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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