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4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等六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将于2018年8月2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02”,证券简称为“国债0802”,是2008年2月28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8元。
二、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925”,证券简称为“新疆1716”,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3元。
三、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
为“107926”,证券简称为“新疆1717”,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元。
四、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927”,证券简称为“新疆1718”,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五、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928”,证券简称为“新疆1719”,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5元。
六、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7929”,证券简称为“新疆1720”,是2017年8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5元。
七、本所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
年8月28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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