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文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23 年 09 月 16 日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23MACW
EABA3H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
望龙路太平岭核电基地综合办公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1,20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章国强。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四) 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23-09-16 至无固定期限。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四、(十五)收入”。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五)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
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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