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披露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本期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90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15.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784.19 万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508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784.19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31 年 7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0.8%、第四年为 1.2%、第五年
为 1.6%、第六年为 2.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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