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现有总股本 14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7,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并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5、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6、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2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2 08*****698 义乌博信投资有限公司
3 08*****895 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992 郑其明
5 03*****414 郑期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999 号
2、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3、咨询电话:0579-899828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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