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
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职责理念
第六条 公司积极履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
一。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
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
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
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
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管
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为 ESG 工作的日常工作
机构;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 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四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职责主要为:
(一)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公司 ESG 目标和规划、ESG 治理架构及其制度、
ESG 相关政策、ESG 报告、ESG 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事项;审议和批准其他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责审阅及研究公司 ESG 目标和规划、ESG
治理架构及其制度、ESG 相关政策、ESG 报告、ESG 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研究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的 ESG 工作组,负责 ESG 工作的开展
和前期准备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了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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