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 2026 年 9 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1,800.00 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81,750,000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4,525,000 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5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00.17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28.83 万元。假设:(1)2025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5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加得出(即,假设 2025 年 7-12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同),2025 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5 年 1-6 月相应金额年化计算;(2)2026 年
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5 年持平、
较 2025 年减少 10%、较 2025 年增长 10%三种情形。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81,750,000
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 9 月末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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