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616,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1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因公司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发行股份(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即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相应延长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结束之日(即 2024 年 1 月 4 日)起 18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256 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为 135,3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80,40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5,3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5,1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截至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中,已合计有 125,571,241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3-083、2023-094)。
(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办理完
成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和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未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股份解除限售流程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导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产生变化,未影响公司总股本。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30%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办理前述解除限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
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导致公司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总股本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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