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105,787,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3.1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5,550,5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237,4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人,代表股份 23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23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赵仁英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73,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2,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9430%;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282%;弃权 2,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7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