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2.785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42 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9 月 2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六)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八)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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