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3:21:51 股吧网页版
宸展光电: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12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003019_0

  中证智能财讯宸展光电(003019)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6亿元,同比下降8.64%;归母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13.85%;扣非净利润9016.44万元,同比下降26.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亿元,同比增长234.68%;报告期内,宸展光电基本每股收益为0.6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3%。

  以8月26日收盘价计算,宸展光电目前市盈率(TTM)约为41.93倍,市净率(LF)约4.45倍,市销率(TTM)约3.39倍。

  资料显示,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车载显示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还可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定制开发产品解决方案。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3%,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5.12%,较上年同期下降1.83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5亿元,同比增长234.68%;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74.41万元,同比增加1.0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7695.41万元,上年同期为1.34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00.8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7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减少68.5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2个百分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63.3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98个百分点;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9.8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71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3.6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6.5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1.8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49个百分点;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8.5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49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36亿元,占净资产的27.26%,较上年末减少346.41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7934.77万元,计提比例为15.38%。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2.13,速动比率为1.6。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蒋红浪,取代了一季度末的陈兴文、王孝茜。在具体持股比例上,钱挺持股有所上升,IPC Management Limited、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宁致添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璟诚坦涂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许晓苹、杨少斌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IPC Management Limited5279.8529.931765-0.265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881.974.999944-1.580
宁致添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4.962.069-0.018
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337.011.91053-0.017
璟诚坦涂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8.591.182506-0.010
钱挺154.890.8780810.086
许晓苹114.110.646868-0.063
杨少斌113.010.640647-0.011
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95.350.540548新进
蒋红浪820.464863新进

  核校:杨宁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