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TPK AUTO TECH CO.,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 9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是用于其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向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8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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