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
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日久光电第一条为维护江苏日久光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引》第一条修改相关表述司”或“本公司”)、股东司”或“本公司”)、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江苏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江苏
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公(以下简称“本章程”“公
司章程”)。 司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代表人。 代表人。 引》第八条、第九条修改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或增加相关表述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第九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引》第十条修改相关表述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引》第十一条修改相关表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述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东可以起诉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