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10: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彭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解决调光导电膜、光学膜及配套涂胶产品的产能需求,全资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约 82,2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投资建设年产 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投资资金主要包含了土地购置、厂房及生产车间建设、生产设备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等。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功能性薄膜的生产能力,满足调光导电膜、光学膜市场
持续增长的需求,避免因产能不足造成业务订单流失的风险,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长期发展战略。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鑫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鑫帅先生简历如下:
陈鑫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真霖商贸有限公司技术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陈鑫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俐为姑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鑫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陈超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由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
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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