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 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收到 HSG Holdco B 和上海喆德两股东出具的《关于
东鹏控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两股东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6,518,8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两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
简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简称“HSG
Holdco B”)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喆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即减持数量不超过 16,879,592 股)。其中,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即 11,253,061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即 16,879,592 股)。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股份回购等变动事项,将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 日止)。
两股东非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两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但由于:上海喆德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委托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海喆德的
管理人;HSG Holdco B 的股东为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设的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与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指定的管理
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合;HSG Holdco B、上海喆德认为二者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重合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情
形。因此,为保证减持和信息披露合规,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决定遵循谨慎
性原则,合并计算二者在公司持有的股份,并在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
进行信息披露。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收到 HSG Holdco B 和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东鹏控
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上述减持计划的
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 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减持计划实施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实施情况
自减持计划披露以来,HSG Holdco B、上海喆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减
持总数量为16,518,800股,占总股本比例1.4714%,减持总金额为92,766,161.17
元。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为 10,718,8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0.9548%,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5.54 元/股至 5.81 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数量为 5,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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