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下
午14: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
情况,遵守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以下合称“《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具体上市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以普通股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外币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时间
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复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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