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6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上午11:3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774,668.03元,提取盈余公积4,077,466.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6,791,432.70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79,321,803元,经决算,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166,830.93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为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218,670,276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5,601,082.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87,468,110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6,138,386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
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
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
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以下合称“《管
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香港上市
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
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
准、核准或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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