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5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2.4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股份、2024年度第四期回购股份及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2.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0.22元/股(含)。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2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88.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30.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61,9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首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22,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5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8,543.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已审议通过的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公司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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