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章 程
2025 年 6 月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在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码为:110000011499260)。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直真科技”,股票代码 003007。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C207
邮政编码:102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九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行业领先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客户
提供高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并使投资者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发行优先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
金额为 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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