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8.22 元,募集资金合计 411,
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599,035.2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
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9 月 14 日“XYZH/2
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利息收入 余额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本期支出
179,806,755.42 2,238,560.13 40,260,205.07 141,785,110.48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025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利息收入 余额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本期支出
141,785,110.48 314,634.37 125,753,047.1 16,346,697.7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 年 10 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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