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程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及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分工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
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部分职责;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总经理的指示,做好分管的工作;
(三)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季、月度)的工作计划;
(四)深入基层,收集资料,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供决策的具体意 见;
(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以及税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监督;
(五)审核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
(六)协调各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七)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经营责任制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第十五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由公司另行制定细则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实行有效的回避制度,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应主动申请回避并提请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可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讨论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解决下列问题:
(一)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二)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等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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