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证券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6 年 3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股票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
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58,595.00 万元(含本数),
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 股计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0,000 股(含本数)。假设本次实际发行
股份数量达到上述发行上限。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影响,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
生的变化。
6、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01.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896.00 万元。
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4 年基础上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1)2025 年、2026 年与 2024 年
持平;(2)2025 年比 2024 年增加 10%,2026 年比 2025 年增加 10%;(3)2025
年比 2024 年下降 10%,2026 年比 2025 年下降 10%。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假设情形1):假设2025年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2026年净利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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