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8:35:13 股吧网页版
劲仔食品: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987,983.2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3,202,432.49 元,减去已分配利润 134,275,247.70 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90,915,168.05 元。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7,697,591.4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309,494,049.77 元,减去已分配利润 134,275,247.70 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916,393.5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2,916,393.53元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
税)。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现有股本 450,894,159 股,扣除回购账户
3,605,000 股,以 447,289,15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728,915.90
(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9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44,728,915.90 元,占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94%,占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1.44%,占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7.01%。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 2020 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经营净现金流稳定,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