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雷州市广垦东西洋米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按照19%的出资比例向雷州市广垦东西洋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4.32万元,期限一年,并按4.785%的年利率收取利息。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米业公司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业公司未归还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24.32万元及产生的相应利息。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积极与米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敦促偿还借款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在米业公司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前,公司不会再为其提供新的借款。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就米业公司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业公司逾期未归还的财务资助本金为2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财务资助逾期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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