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8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这 18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结合激励计
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可能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该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仅知悉公司可能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等核心要素及具体实施时间,知悉信息有限。该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主判断,以及对相关规则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且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
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等工作。
2、另外 16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经该 16 名核查对象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股票走势等自主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丽勤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自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
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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