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和现场沟通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象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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