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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7 17:13:14 股吧网页版
朝阳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当前公司股份总数 135,253,1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5,165,809.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
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期间(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暂停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253,11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69 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2*****758 郭丽勤

3 08*****667 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 17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袁宏、蔡文福

咨询电话:0769-86768336
传真电话:0769-8676010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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