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2025年8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以楷体加粗标明。公司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一致。
目 录
问题 1......2
问题 2......7
问题 3......9
问题 4......21
问题 5......43
问题 6......53
问题 7......58
问题 8......62
问题 9......71
问题 10......77
问题 11......80
问题 12......91
问题 13......99
问题 14......105
问题 15......107
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定价为 650,768.8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参照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
确定。截至 2025 年 3 月末,你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425,338.69 万元,
与本次交易对价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支付安排,你公司应分别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90 个自然日内、9 个月内支付重整投资款 335,075.78 万元、191,417.66 万元、89,521.60 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资金支付安排的设置依据,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前和复工复产前支付重整投资款的合理性,交易价款全额支付后无法进行股权过户或者复工复产的保障措施,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构成及最新筹集进展,结合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投融资安排、长短期偿债能力、本次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等,说明是否存在不能及时完成资金筹集或影响你公司营运资金的风险,相关风险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上述资金支付安排的设置依据,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前和复工复产前支付重整投资款的合理性,交易价款全额支付后无法进行股权过户或者复工复产的保障措施,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约定,本次交易的资金支付安排及股权过户安排如下:
项目 支付安排 股权过户及股权价值款支付安排
347,537,602.65 元 , 公 司 已 于
保证金 2025 年 2 月按照《重整投资意向 -
协议》的约定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3,350,757,834.83 元,法院裁定批 1、在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一期重整
第一期重整投资款 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 投资款后 3 个工作日内,三家公
起 30 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管理人 司向会理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行
项目 支付安排 股权过户及股权价值款支付安排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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