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8 20:43:10 股吧网页版
侨银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丹华女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 1 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
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石河子”)作为承租人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侨银石河子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侨翔”)、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侨胜”)、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珠海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侨银”)、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侨环”)拟作为承租人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持有的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